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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7月5日,原名无锡太滆律师事务所, 为全民事业性质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属宜兴市司法局直属国资所,是本市较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10月28日改制成为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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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骗婚”?

“假装富二代骗我结婚,是骗婚吗?”不是。“整容成天仙来骗我结婚,是骗婚吗?”不是。那“骗婚”是什么呢?百度百科认为“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的婚姻的行为,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债务纠纷、性取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那什么样的“骗婚”是在法律上认为的“骗婚”,是可以得到救济的呢?《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认为如果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么双方的婚姻是无效的。

可是万一有人甘愿被“骗”呢?结婚誓言中的不论她(他)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於她(他),直到离开世界。” 如此绝对的无效,这是不是有点棒打鸳鸯的意思?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实施后,这种“骗婚”不再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虽然患病一方隐瞒了相关情况,但另一方愿意接受,《民法典》对他们的婚姻效力予以了支持。

那如果被“骗”一方不愿意接受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一方隐瞒了自己重大疾病的情况,另一方觉得自己受骗了,那可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个一年的期限是一个除斥期间,在一年之内不行使撤销权,那么这个撤销权就消灭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三条就把决定权给了被“骗”的一方,只要当事人不去行使撤销权,那他们的婚姻是有效的,也更好地体现了婚姻自由的精神。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蒋珍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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