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法律法规

律所介绍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7月5日,原名无锡太滆律师事务所, 为全民事业性质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属宜兴市司法局直属国资所,是本市较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10月28日改制成为一家综合性合伙制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云燕律师

电话号码:0510-87995980

邮箱地址:taigelvshi@sina.com

执业证号:313200004664730374

执业律所:江苏太滆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东山西路88-2号新港湾商务广场西幢8楼802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9日

法释〔2020〕1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3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实施民法典,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现决定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等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目录附后)。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东山西路88-2号新港湾商务广场西幢8楼802

Copyright ©2020 www.taigelv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苏ICP备2020065920号苏公网安备 32028202001025号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扫码关注×

添加关注,精彩分享